【深圳讯】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45,证券简称:蘅东光)于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扩充,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据公告披露,蘅东光于2025年12月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共发行1025万股,发行价格31.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2.78亿元,资金已于2025年12月25日到账。
本次调整涉及两个核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扩展,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实施地点 | 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 |
|---|---|---|---|
| 1 | 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南生海防市-图山郡-玉川坊-图山工业区L1.20块、第L1.21块 | 南生海防市-图山郡-玉川坊-图山工业区L1.19块、L1.20块、第L1.21块 |
| 2 | 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 | 桂林市七星区东环路东侧、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园D-04-2a地块 | 桂林市七星区东环路东侧、桂林市七星区星海路11号标准厂房3#1-4层厂房及2#1-5层厂房A座(含全部连廊)、1#1-5层厂房A座、2#3-4层厂房B座 |
注: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原实施地点已包含星海路11号标准厂房3#1-4层及2#1-5层A座,本次新增星海路11号1#1-5层A座及2#3-4层B座作为实施地点。
公司表示,本次调整是基于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更好满足业务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值得注意的是,除实施地点外,两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告强调,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对该事项无异议。
蘅东光通讯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市场分析认为,生产基地的扩容将有助于公司提升产能规模,优化生产布局,为未来业务增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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