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引领作用。推动两大都市圈联动与协同发展,深化“总部+基地”“研发+生产”协作机制。推动教育医疗资源共享、政务服务跨城通办、灾害应急联动和生态环境共治,增强两大都市圈协同效能,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摸清城市存量资源和更新潜力,定期开展城市体检,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基于资源禀赋实施差异化、片区化城市更新。用好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成果,加强人居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成立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国际联盟,办好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
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完整社区,补齐“一老一小”等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福州、厦门地铁项目建设。
探索“碳普惠”和产品“碳标签”制度,拓展绿色产品供给,鼓励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推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活化利用,鼓励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与休闲体验。加强城市设计,避免“千城一面”,加强对景观视廊等的统筹布局,强化对城市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的管控,塑造城市天际线。(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