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对广东聚石化学(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石化学,证券代码:688669)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总经理周侃、时任财务总监伍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包伟下发监管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收入核算不准确、关联交易披露遗漏及内控治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根据监管函披露,聚石化学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具体表现为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开展空转贸易,相关资金形成闭环;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将异辛烷货物销售给第三方公司后未实际出库,后期又加价购回。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公司委托实际控制人陈钢控制的关联方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研发原料药,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予以披露。三是内控治理不规范,一方面业务管理存在缺陷,未将全部贸易业务在ERP系统上作特殊标识,贸易与财务部门对接不及时,存在仅凭单据确认收入导致同一批货物两次销售并确认收入的情况;另一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签订部分采购合同时未在NC系统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存在账实不符情况。
监管部门认定,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总经理周侃、时任财务总监伍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包伟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陈钢、伍洋对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周侃对收入核算不准确中的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包伟对关联交易披露遗漏负有主要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决定对聚石化学及上述四名高管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监管函同时强调,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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