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博宏观札记)
作者:于博 等
通过研究房价与消费的关系,我们得到3个核心结论:
1)当前房价下行可能仍对消费有压制作用,但影响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2)当前国内仍处在居民缩表前期,但区域分化大。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消费受缩表影响小,即便房价下行,居民消费也仍可能随经济景气复苏率先改善。
3)消费表现更好的区域,服务消费复苏势头良好,消费表现更弱区域,服务消费增速也相对有韧性。地产周期后半段,服务消费强度或持续高于耐用品消费。
摘要
当前,为什么需要观察房价与消费的关系
宏观层面,地产周期后半段,长期的房价下行可能导致居民杠杆率降低,即进入“居民缩表期”。在缩表期内,典型的居民行为特征体现为居民对未来预期恶化,增加储蓄增厚自身安全垫,并削减消费和投资。
微观层面,2024年开始,国内房贷早偿率开始回落,违约率开始提高,有从“主动缩表”向“被动缩表”转变的趋势,反映的是在财富缩水、收入下滑后,居民资产负债表恶化程度加剧。体现到居民支出意愿上,则是储蓄意愿持续进一步上升,投资、消费比例下降。
2015年前后,信贷扩张改变了房价与消费关系
2015年是房价与消费关系变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2015年前,居民买房更多是为了自身居住的刚需,住房更类似于一种大额消费品。2015年后,棚改货币化的实施给地产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地产占居民资产比例开始快速上升。预期房价上涨,和居民消费倾向开始明显同向变动。背后主要传导逻辑有两条:一是居民部门自身加杠杆参与地产投资,二是土地财政下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追根溯源,房价和消费相关性的走高背后本质都是信贷周期扩张的结果。
2020年后,地产对信贷支撑明显减弱
后地产周期,地产贷款从信贷的主要拉动项回落为了信贷的拖累项,土地财政框架下消费增长的逻辑消失,带来了两条“疤痕”,分别对应房价上涨时期两条居民消费增长的逻辑。
第一是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与否。土地财政依赖度更高的省区市,居民债务杠杆率的普遍更高, 房价波动一单位对居民财富的影响更大。
第二是居民收入降幅高低。土地财政依赖度更高的区域,过去的经济发展更依赖政府开支,当前居民收入降速幅度普遍更大。
2020年后,房价与消费关系按地区分化
2020年以来,全国房价增速和消费增速的相关性持续下降,截至2024年已不显著,但并非因此说明房价变动对消费没有影响,而是国内不同地区房价和消费的联动机制很可能有所不同。
我们分别以居民收入变动幅度、居民债务杠杆率作为两个线性维度,将全国主要省级行政区划分为了3个象限,其中主要位于东南沿海的“双重承压地区”的居民消费受房价影响更为显著。而位于主要中部的“收入承压地区”和位于主要东北的“舒适地区”消费受房价影响较小。
此外,通过对比三个区域的消费特征,可以得到当前居民消费复苏的3个核心结论:
1)未来房价下行可能仍对消费有压制作用,但影响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2)当前国内仍处在居民缩表前期,但区域分化大。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消费受缩表影响小,即便房价下行,居民消费也仍可能随经济景气复苏率先改善。
3)消费表现更好的区域,服务消费复苏势头良好,消费表现更弱区域,服务消费增速也相对有韧性。地产周期后半段,服务消费强度或持续高于耐用品消费。
除了等待房价回升,改善消费还能做什么?
若要缓解缩表对居民消费的压制,除了等待周期作用带动房价止跌回稳以外,仍有一系列政策可以缓解其负向冲击。经济日报指出,将“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用以支持住房相关消费。”
2021年以来,随着房贷利率的持续下调,公积金贷款的性价比在持续减弱。截至2024年,公积金中沉淀资金(未被提取或贷款)已达10.9万亿。公积金用途拓展后,可作为支持居民消费的重要资金来源。但另一方面,尽管整体全国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多,但是地方省区市公积金余额差异大。资金受限问题可能导致部分地区执行公积金政策改革时更加谨慎。
目录
1、当前,为什么需要观察房价与消费的关系
2、2015年前后,信贷扩张改变了房价与消费关系
3、2020年后,地产对信贷支撑明显减弱
4、2020年后,房价与消费关系按地区分化
5、除了等待房价回升,改善消费还能做什么?
当前,为什么需要观察房价与消费的关系
“十五五”建议稿首次将“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目标之一 ,而提高消费率一方面靠消费能力(居民收入/GDP)的提升,另一方面靠居民消费意愿的改善(居民消费/居民收入)。而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与否,是消费意愿的能否提升的重要变量。
房地产作为国内居民最重要的实物资产,截至2019年房地产在居民资产占比约为63%,高于美国(38.6%)日本(61.2%),因而房价的波动是居民行为变化的重要因素。
宏观层面,地产周期后半段,长期的房价下行可能导致居民杠杆率降低,即进入“居民缩表期”。在缩表期内,典型的居民行为特征体现为居民对未来预期恶化,增加储蓄增厚自身安全垫,并削减消费和投资。
从历史可比案例的均值来看,居民杠杆率大概在9个季度后开始触顶回落,若从2021年二季度作为我国房价下跌的起点,截至当前,国内居民杠杆率也确实在11个季度后,即2024年1季度达到了历史高点。
微观层面,从RMBS的偿付和违约数据、以及央行调查城镇储户支出意愿中,也可窥探到我国居民行为变化的冰山一角。
2022-2024年,房贷早偿率上升,违约率下行,还处于较为温和的主动修复资产负债表的阶段;2024年开始,房贷早偿率开始回落,违约率开始提高, 有从“主动缩表”向“被动缩表”转变的趋势,反映的是在财富缩水、收入下滑后,居民资产负债表恶化程度加剧。体现到居民支出意愿上,则是储蓄意愿持续进一步上升,投资、消费比例下降。
当下,在国内消费周期的企稳复苏,与地产周期的下行相互叠加的情况之下,房价变动对消费的影响到了什么程度,具体影响哪些地区,哪些消费品类,都是新的消费周期研究课题之中无法避开的话题。
2015年前后,信贷扩张改变了房价与消费关系
要理解当前房价和消费的关系,首先需明确地产向上周期时,两者间关系的发展路径。
观察数据可以发现,2015年是房价与消费关系变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2015年前后,尽管房价上涨同比中枢并未发生明显变动,但是居民对房产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异变。2015年前,地产占居民总资产比例反而持续下降,反映的情况或是:面对房价上涨,居民并未主动入市投资,居民买房更多是为了自身居住的刚需,住房更类似于一种大额消费品。
2015年最大的政策变量是棚改货币化的实施,类QE的政策给地产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地产占居民资产比例开始快速上升。
从对房价上涨预期和居民消费倾向变动也可以看出,2015年前后两者相关性发生了明显变动,2015年前,地产价格的上涨对居民资产负债表关系较弱;2015年后,居民预期未来房价上涨的比例,和居民增加消费倾向开始明显同向变动。
在2015年后,房价上涨的财富效应是居民增加消费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居民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居民部门杠杆率快速提升,而不断攀升的房价又撬动了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值。财富效应影响下,居民消费意愿快速提升。居民消费增速与房价增速的相关性升至高点。在这个逻辑下,房价上涨与居民消费增长具有因果关系。
同时,这一时期内也是次贷危机后,政府逆周期扩大财政赤字、推动基建建设的周期。房地产高杠杆拿地推动地价上涨的同时,也为政府财政资金带来源源不断的补给,政府推动基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带动了城镇化的提升和居民财富的增加。在这个逻辑下,房价上涨和居民消费增长同属于政府土地财政的一因多果。
总结而言,2015-2019年,居民消费增长和房价共同上涨,但背后主要传导逻辑有两条:一是居民部门自身加杠杆参与地产投资,二是土地财政下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不论从哪条逻辑来看,追根溯源,房价和消费相关性的走高背后本质都是信贷周期扩张的结果。
2020年后,地产对信贷支撑明显减弱
2020年后,房地产贷款占社融和信贷的比例已趋势性下降。2019年12月,是房地产贷款占社融和信贷的巅峰期。房地产贷款(含开发贷和住房贷款)占社融比例最高达17.7%,占信贷比例最高达29.0%。截至2025年三季度,房地产贷款占社融的12.1%,占信贷的19.5%(开发贷5%+个人住房贷款13.8%),占比持续下降。
同时,地产贷款从信贷的主要拉动项回落为了信贷的拖累项。2023年以前,房地产贷款一直是信贷扩张的支撑项。2017年,地产贷款对信贷增速的贡献率曾高达47.9%;2018年,地产贷款对社融增速的贡献率曾高达30.8%。但2023、2024年,地产贷款对社融和信贷形成拖累。2025年小幅回正,但支撑作用远不及以往。
在房地产信贷的拉动作用结束后,政府通过土地财政支撑经济循环的模式也逐渐式微。2020年以来,全国广义财政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已降至20%以下,其中第一、第二本账财政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都逐步下降。
后地产周期,居民消费主要存在两条“疤痕”,分别对应房价上涨时期两条支撑居民消费增长的逻辑。
第一是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与否。从全国各省区市来看,土地财政依赖度更高的区域,居民债务杠杆率的普遍更高,反映的是城镇化进展更快的地区,居民在房地产中加了更多杠杆。在这种情况下,房价波动一单位对居民财富的影响更大;
第二是居民收入降幅高低。土地财政依赖度更高的区域,居民收入降速幅度普遍更大。体现出的是当地过去的经济发展更依赖政府开支,政府财政对经济的直接承托减弱后,居民收入降速更快。
2020年后,房价与消费关系按地区分化
顺着之前的思路,地产周期后半段,消费主要存在两条“疤痕”,一是居民收入增速的走弱,二是杠杆率高企下,房价波动导致居民财富缩水。且因为过去各省份土地财政模式的依赖程度不同,两条疤痕对各省区市消费的冲击力度有差别。
两条逻辑中,收入降速对消费的冲击相对清晰直观,但房价对消费的影响则相对模糊,尤其考虑到2020年以来,全国房价增速和消费增速的相关性持续下降,截至2024年已不显著,但并非因此说明房价变动对消费没有影响,而是国内不同地区房价和消费的联动机制很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我们分别以居民收入变动幅度(2024年城镇居民收入同比增速和2019年同比增速的差)、居民债务杠杆率(居民贷款余额/居民债务余额)作为两个线性维度,其中:我们以债务杠杆率=50%,收入增速差=-2.5pct为界,将全国主要省级行政区划分为了3个象限:
1)我们将债务杠杆率<50%,收入增速差>-2.5pct的省区市定义为“舒适地区”;
“舒适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部省区市,其居民画像可能表现为,在房价上涨阶段并没有过度贷款买房,购房行为以满足刚需为主,同时经济发展对土地财政模式的依赖程度不高,居民收入受冲击较小,消费意愿可能相对偏高。
2)债务杠杆率<50%,收入增速差<-2.5pct的区域定义为“收入承压地区”;
“收入承压地区”主要集中在中部、西部省区市,其居民画像或表现为,在房价上涨阶段并没有过度加杠杆,但经济依赖政府财政支出,土地财政式微后,经济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下滑明显。居民消费受到的冲击主要源自收入降速,房价波动对居民消费行为影响不强,更多集中于账面财富的变化。
3)债务杠杆率>50%,收入增速差<-2.5pct的区域定义为“房价+收入 双重承压地区”(下文简称为“双重承压地区”)
“双重承压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和部分西南省份,其居民画像或表现为,即在房产上有较高杠杆,同时收入增速大幅下行,其居民消费意愿受到收入和房价双重冲击,下行幅度或是三象限中最强。
一个直观的猜想是,若在地产周期后半段,房价下行对消费意愿的存在冲击,其影响或集中在“双重承压地区”;而“舒适地区”的居民消费或能够率先复苏。
从房价增速和居民消费支出增速的对比来看,结论大致符合我们的猜想。房价方面,2019年以来,三组数据房价增速均出现明显下滑;消费方面,仅有“舒适地区”消费增速增速超过了2019年的水平。
截至2024年,“双重承压地区”和“收入承压地区”房价同比增速仍在下行,“双重承压地区”房价同比回落幅度略小于“收入承压地区”,但其消费支出与2019年的增速差在3个组别中最低。
基于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此前猜想,即:“双重承压地区”居民对房价下行的敏感度更高。“双重承压地区”房价下行与消费增速下行有正向因果联系,而在“收入承压地区”和“舒适地区”,房价和消费的因果联系性弱,仅表现为相关关系、或缺乏联系。
为进一步探究不同区域内,房价和消费的关系,我们分别对3个区域的房价增速和消费增速求10年滚动相关性,发现3组数据均有较强正相关性,且均强于全国的房价和消费增速相关性。
但我们认为,仅从相关性仍难以刻画房价和消费的因果联系,高相关性背后的原因仍可能在于:收入降速造成了消费的走弱,而房价与消费仅是信贷走弱,经济降速的一因多果。
因此,我们进一步对处理房价和消费的数据,通过求两者对收入的偏相关系数尝试剔除收入的影响。即以收入增速为自变量,分别线性拟合消费增速、房价增速,取得拟合后的两组残差,并对两组残差序列求滚动相关系数。其在统计学上的意义可解释为剔除收入影响后,房价和消费的相关关系。
可以发现,在“舒适地区”和“收入承压地区”中,在剔除收入影响后,房价和消费的正相关性基本消失,而“双重承压地区”在剔除收入影响后,房价和消费的相关性变化不大,仍有较强正向联系。
但需承认,即便剔除收入影响,在学术意义上严谨证明房价和消费的因果关系仍复杂且困难,超出了本篇报告讨论范畴。因此,我们尝试从微观逻辑做进一步解释。
在传统房价与消费关系理论中,在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人群中,房价的财富效应更强,因为房屋更多表现为投资价值,房屋价格的下跌会显著缩小居民可调用的财富水平,影响居民对自身的财富水平评价,从而降低当期的消费支出水平。
而拥有一套或未持有房产的居民来说,房产价格的变化仅影响居民理论上的账面财富,房价对居民财富影响相对不显著。
从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22年对25个省市自治区10727份住户调查中,可以求得不同地区拥有不同房屋套数的住户的占比。顺着我们对三个区域的划分体系来看,“双重承压地区”拥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的比例明显高于全国和另外两个区域水平,因而居民可能拥有更强的财富效应。房价持续下行降低了“双重承压地区”居民可感知、调用的财富水平,从而导致了当地居民消费意愿的下降。
至此,尽管与严谨学术意义上的因果性论证仍有距离,但我们至少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当前国内房价下行确实对消费存在负向冲击,则“双重承压地区”所承受的负向冲击应当更明显。
基于此,以“双重承压地区”为抓手,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究当前时点,地产周期对居民消费行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从时间维度来看,消费能否迎来拐点的关键在于居民缩表何时结束,即居民杠杆率何时去化完成。
2025年以来,国内居民杠杆率开始持续下行,居民主动缩表导致居民压减各项非必要支出的意愿增加,消费倾向出现明显回落。
从我国数据来看,”双重承压地区”居民杠杆率高于全球可比案例的平均居民杠杆率均值。就可比国际经验来看,从房价下跌开始,杠杆率一般在约39个季度后触底。
尽管杠杆率触底仍有距离,但并不代表在此期间消费没有结构性亮点。
截至2025年四季度,国内“收入承压地区”和“舒适地区”居民杠杆率水平分别为49.8%/46.4%,均低于全球可比案例去化完成时的水平,且当前也没有表现出杠杆率回落的趋势。这也印证了居民缩表行为可能并未出现在“舒适地区”、“收入承压地区”之中,当地消费能否回升与地产周期关系不强。
另一个角度来看,若经济景气能够领先于房价周期改善,则“收入承压地区”、 “舒适地区”消费可能率先复苏。
而针对各个消费品的影响来看,哪些品类受影响最严重,哪些品类可能提前迎来改善?
受限于数据可得性,我们以海南、吉林、河北的社零数据分别代表“双重承压地区”、“舒适地区”、“收入承压地区”的消费特征。对比近三年的社零增速强度可以发现:
必需消费品类上,“收入承压地区”>“舒适地区”>“双重承压地区”;
悦己消费品类上,“舒适地区”>“收入承压地区”>“双重承压地区”;
类服务消费品类上,“舒适地区”>“收入承压地区”>“双重承压地区”;
国补品类上,“舒适地区”>“双重承压地区”>“收入承压地区”;
三者在不同品类中的强度先后关系可以解释为:
1、从“双重承压地区”来看,所有可选消费品类在2022-2023年经历了明显下行,当前必需消费、悦己消费、类服务消费表现均相对偏弱,但在低基数下,2025年,国补在“双重承压地区”展现出了比“收入承压地区”更好的拉动作用,但从削减其余所有开支的行为来看,国补品类增速的短期冲高并不代表整体消费意愿复苏,反而是在国补力度和效果减弱的当下,相关品类社零增速或将再度迎来下滑。
2、“舒适地区”来看,国补拉动下,耐用品消费迎来明显改善,同时服务消费、悦己消费表现也相对更好,居民消费意愿强,可选消费有良好增长,必需消费增速则相对增长较慢。
3、“收入承压地区”来看,国补对耐用品的拉动力相对最弱,收入下滑情况下,国补的打折效应没有明显改善居民消费意愿,同时悦己消费、类服务消费表现相对较弱,居民对可选消费的开支意愿弱,消费空间向必需消费流动,推动了食饮、日用品消费增速增长。
尽管通过社零数据可以窥探更细致的消费品类拆分,但仍有几个问题:1)受限于不同省区市数据披露质量差异较大,难以获得有效的长时间序列分析;2)只能以部分省份作为整体区域的代表;3)无法直接刻画服务消费情况。
而相比之下,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尽管品类拆分较粗,但数据披露质量高,方便全量分析所有“双重承压地区”中,居民消费特征的时序变化。将“双重承压地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数据与全国水平对比,可以发现3个特征:
1)从占比来看,2024年,“双重承压地区”的必需消费占比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可选消费,尤其是服务性支出占比明显偏低;
2)从增速来看,若将全国水平作为对照组,“双重承压地区”耐用品消费增速在2019年以来明显走弱,其背后原因可以解释为,在房价上涨时期,汽车、家电、建材等耐用品消费支出依附于购房行为,从而有较高增长;在购房需求走弱后,在透支效应下,耐用品消费增速跌幅超过全国水平;
3)服务消费方面,当前“双重承压地区”的服务消费支出增速无论与房价下跌前相比,还是与全国水平相比,其跌幅都相对偏缓,或源于服务消费与购房行为的绑定相对偏弱,叠加服务支出占比较小,可以推演得出,在受房价冲击最严重的地区,即便未来房价尚未触底,服务消费相比于耐用品消费也将更有韧性。
总结而言,通过债务杠杆率和收入增速差将全国分成3个区域,我们得到3个核心结论:
1)房价下行可能仍对消费有压制作用,但地区分化大,影响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2)当前国内仍处在居民缩表前期,但区域分化大。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消费受缩表影响小,居民消费可能随经济景气率先改善。
3)消费表现更好的区域,服务消费复苏势头良好,消费表现更弱区域,服务消费增速也相对有韧性。地产周期后半段,服务消费强度或持续大于耐用品消费。
除了等待房价回升,改善消费还能做什么?
若要缓解缩表对居民消费的压制,除了等待周期作用带动房价止跌回稳以外,仍有一系列政策可以缓解其负向冲击。
例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求是》杂志《改善和稳定房地产预期》一文中均指出,2026年将“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在改革的具体方向上,后续经济日报也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深化改革》一文中进一步作了说明,即拓展公积金使用范围,用以支持住房相关消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应探索支持房屋消费全生命周期使用”、“住房公积金有望用到更多民生领域”等表述。
而之所以选择从公积金改革入手,《人民日报》也给出相应说明,即“2016年,全国公积金缴存余额是4.56万亿元;到2024年底,涨到了10.9万亿元,翻了一倍多。这么大一笔钱躺在账上,效能还有提升空间,确实是值得改革了。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主要目标之一即是搭建购房者资金互助平台,以公共资金提供利率更低的住房贷款,从而有效降低了购房成本,激发了住户购房需求; 2015-2021年,我国公积金个人贷款率长期维持在80%以上。
但是,自2021年以来,房贷利率的持续下调,而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刚性,两者间的轧差持续收窄,采用公积金贷款的性价比降低,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也同步持续下行,截至2024年,公积金中沉淀资金(未被提取或贷款)已达10.9万亿。
而与之相对,公积金提取率则在2023年以来有所回升,说明居民使用公积金填补日常开支的意愿或正在逐步超越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需求。
在拓展公积金适用范围用于居民消费的政策尝试上,2025年下半年以来,已有一系列城市做了试点,例如:石家庄、沈阳、徐州、深圳、苏州等地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在成都、苏州等地可以用于支付重大疾病治疗费用。
叠加《经济日报》文中指出“对“好房子”、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或有更大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应探索支持房屋消费全生命周期使用”,可以看出当前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可能有两条路径:
1)用于与住房强相关的耐用品消费(如房屋改造、加装电梯);
2)用于弥补居民必需消费支出(如重大疾病、物业费等)。
但公积金改革也有潜在难点,尽管整体全国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多,但是地方省区市公积金余额差异大。
“双重承压地区”作为消费受房价下行影响最严重区域,其公积金个贷率反而普遍较高,2024年重庆个贷率甚至超过100%(包括部分“公转商”贷款)。背后原因或在于,因为“双重承压地区”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的过度贷款问题更普遍,导致了当下没有收回的贷款资金较多,公积金资金紧张问题相对更加严重。
而资金受限问题可能导致当地公积金政策更为谨慎。对比各地区公积金可贷资金额度可以发现,公积金资金紧缺地区对公积金贷款的发布则更为谨慎,“双重承压地区”公积金可贷资金额度/当地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平均为1.6倍,相当于“双重承压地区”居民最高可用公积金贷款1.6年的收入,而全国平均水平为1.8倍。
而解决公积金资金结构性短缺问题,也有多条政策在开始试点执行,主要分3个方向:
1)短期来看,比较成熟且广泛开展的政策是向银行申请公转商贷款,公积金中心给商业贷款贴息,使其贷款利率接近或等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充裕,再申请转回公积金贷款。
2)部分城市还尝试打通当前各市级行政单位间相对独立的公积金池子管理制度,补偿资金相对紧缺的地区。例如海南实施全省公积金“全省统管”,“当个别市县局资金紧缺时,省局可以进行资金融通调拨,解决一些地区资金不足,另一些地区沉淀资金过多的问题。”湖北则采用借道银行,个贷率低,沉底资金多的地区可以将资金存入建立虚拟账户,由银行统一管理来支持资金紧张地区公积金贷款。
3)长期来看,解决公积金不足的问题可能仍是扩大缴存人群,将灵活就业人群纳入公积金缴存适用对象之内。但主动缴存公积金在短期内可能降低对灵活就业人群可支配收入,政策能否进一步扩围增效可能仍有待配套政策的落地。
1、历史经验可能无法代表未来情况。在分析未来杠杆率去化周期时,本文采用历史上国外房价跌幅相似的经验作为预测的比较标准,但历史经验可能无法代表未来情况。
2、抽样数据无法代表全体情况。在分析各省区市居民平均持有房屋套数时,本文采用了调查抽样数据做代表,但抽样数据和全体数据的特征间可能存在偏误。
3、政策公布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尽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实施公积金制度改革,但实际政策出台的时间仍受到实际经济运行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4、数据缺失导致对实际情况刻画不全面。部分省区市的消费和收入数据存在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可能导致可得数据对全国实际情况的刻画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