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9日表决通过。《条例》都有哪些突出亮点?出台《条例》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养老难题”?市民政局针对一系列疑问进行了深度解读。
立法确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介绍,《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相结合,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针对本市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设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其中,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等职能;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或者依托餐饮企业等,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探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和短期替代照护、技能培训等支持性服务;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的延伸网点,发挥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开展便民服务,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这是全国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确立下来。
支持闲置厂房变身养老设施
《条例》对北京的养老设施不足、养老服务网络不够健全、缺乏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方案。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通过改造或者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同时,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明确由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统筹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照料、短期照护、养老助餐等养老服务。
失能失智照护方面,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
为照护者提供培训支持
“据调查,居家照护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杨志伟介绍,《条例》将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照护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杨志伟表示,《条例》明确要求加快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布局建设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养老“不离家、不离街、不离亲”。
在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面,《条例》主要从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配备、上门照护等方面进行规范,让重度失能老年人能够方便地享受到相对专业的居家照护服务。同时,开展家庭照护培训,通过志愿服务、线上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失能老年人家属等家庭照护者掌握照护技能,为他们提供培训支持。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本报记者 王琪鹏
社区助老 暖意融融
本报讯(记者袁璐)昨天上午,燕保·马泉营家园社区大厅里格外热闹。几张方桌一拼,义务理发、测量血压、口腔检查等便民服务摊位便支了起来,前来体验的老人们有序排队,脸上洋溢着笑容。
“您这血压正常,平时多注意休息。”51岁的赵德爽一边收起血压计一边叮嘱。这位平日里爱好书法和朗诵的社区志愿者,去年志愿服务时长超过80个小时。
旁边理发摊位前,68岁的马笛手持推剪,正娴熟地为一位大爷理发。作为6号楼的楼门长,她不仅是社区舞蹈队的组织者,更是独居老人的“贴心人”。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马笛和志愿者们还会“送服务上门”。“马笛手艺好,我们信得过!”居民纷纷称赞。
这场主题为“金燕暖夕阳,公益助老行”的公益日活动,虽然只有半天时间,却涵盖了老人们最需要的多项服务。北京保障房中心公租房二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孙新策表示,这样的活动在社区已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