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57,证券简称:新锐股份)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曾于2026年1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次口头警示,并已完成整改。
公告指出,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在处罚方面,公司最近五年无相关记录。
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仅在2026年1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次口头警示。具体原因为:2026年1月13日,公司误操作减持回购证券账户股票38,000股,涉及金额1,585,594.44元,平均价格41.73元/股;并于1月15日购回相同数量的38,000股,涉及金额1,575,477.09元,平均价格41.46元/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不得出售”的规定。鉴于此,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袁艾予以口头警示。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口头警示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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