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14号)。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健全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多项问题,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此前出具的《关于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5号),梅安森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部分收入成本及费用存在跨期核算情况,同时部分资产折旧计提年限存在错误。
二是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部分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且相关佐证资料不完善;此外,部分募集资金被用于非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及台账登记等环节亦存在不完善之处。
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中,计票人、监票人未包含律师;同时,公司召开的部分董事会会议未记录独立董事就议案提问的回复内容。
深交所指出,梅安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1.1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条的规定。
监管函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深交所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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