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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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03:43:56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0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39,494,19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3.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的取得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本次资产重组发行752,005,914股新股于2023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3,292,91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约占葛洲坝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资产重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4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截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7,147,856股,每股发行价格11.43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489,466.86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117,147,856股新股于2023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40,440,77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12,511,719股,锁定期(24个月)届满,于2025年2月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5-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总股本仍为1,240,440,77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关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该类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限售期有关规定,本次向部分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临近解禁,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39,494,19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3.4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向部分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对象共计2名,共涉及证券账户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比例的合计数与单项累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1、上表中比例的合计数与单项累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请示。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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