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货物进出口总额9.5万亿元、增长4.4%,贡献了全国24.1%的增量。广东外贸面对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的复杂环境能够顶压前行,充分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所释放的动能与活力。
广东法院审理的涉港澳案件数量一直居全国首位,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2/3,是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排头兵。2019年以来,广东法院连续发布三个三年行动方案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抓手,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重点,深入推进粤港澳三地司法交流合作,为建设世界级的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推进粤港澳规则机制“软联通”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内地与港澳的联系更加密切,推进三地规则衔接的任务更迫切,改革进入深水区。
2025年以来,广东法院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举措频频、成果满满。
——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法律适用体系。先后出台三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由程序向实体逐步推进,破解司法规则衔接中的难点问题。连续以中英葡三语发布八批共120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出版《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汇编》。不断优化域外法查明机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开展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
——打造更加趋同高效的涉港澳诉讼程序。简化港澳诉讼主体资格确认、委托授权的证明手续和港澳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探索解决区际平行诉讼问题,在一宗涉港股权转让纠纷中,采用先受理原则,在香港法院已经受理同一纠纷的情况下,驳回原告向内地法院就同一纠纷提出的诉讼。持续探索拓宽对港澳当事人的送达方式,规范证人交叉询问程序。
——建设更加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以司法解释形式落地,深圳中院作出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全国首案。上线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率先接入港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发布关于开具仲裁调查令的办法,珠海中院发出全国首份涉澳商事案件仲裁调查令。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横琴法院三家法院开展吸纳港澳调解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试点。
护航打造“海上新广东”
广东地处“两个前沿”,海事审判具有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阵地作用。去年,广东法院稳妥化解全国首宗关税变动引发的海事纠纷,以及涉外国制裁措施的运输合同纠纷,彰显维护国家权益的坚定立场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司法能力。
广东外向型经济发达,海事纠纷中,涉外案件占比达1/3。广东法院受理霍尔木兹海峡船舶碰撞纠纷等一批争议与我国无实际联系,但当事人选择由广东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的案件,生动诠释了广东着力打造诉讼优选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
广东是我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去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连续30年稳居全国首位。去年以来,广东法院以出台全国首份省级海洋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意见为契机,开启护航打造“海上新广东”的新篇章。
去年,广东法院审结大型海上风电安装平台保险合同纠纷案,首次以判决形式明确海上风电平台船舶性质。在某智能养殖平台案中首次明确平台法律属性、拖航与救助平台的性质等问题。两级法院联合调解某海上风电平台触碰沉没事故引发的10宗系列案,成功促成纠纷一揽子解决。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石欣:
持续推进规则机制“软联通”
2025年以来,广东法院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出一系列多元务实、精准有力的司法举措,成效显著。例如,省法院出台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锚定规则衔接与机制创新关键方向,持续完善跨境司法协助体系。又如,深圳中院作出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全国首案,填补相关司法实践空白,为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动能。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入第八年,交流互鉴日益深化,更需持续推进规则机制“软联通”。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可以凝聚大湾区发展合力,又可以提升广东对外开放的法治能级。期待广东法院推出更多举措,以高质量司法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记者 杜玮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