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虽一字之差,却关乎劳动者的切身权益。现实中,部分企业以劳务合同替代劳动合同,试图规避责任,导致劳动者在社保、工伤赔偿等方面面临困境。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群体尤其容易混淆两者,一旦发生意外,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为此,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针对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本质区别进行了深入分析。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有本质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劳动者除了受一般民法保护外,还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广义上,它包括承揽、承包、运输、技术服务、委托、信托和居间等。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关系中,双方并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签了劳务合同不一定就是劳务关系
判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签订劳务合同,并不代表双方就是劳务关系。劳务与劳动频频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实则是一些企业企图逃避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企业最终会自食其果,不仅不会降低用工成本,还必须支付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劳务合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两种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是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在此过程中,如若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产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是责任主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若用人单位出现不履行或者非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而且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中,通常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司法实践中基于劳务合同产生劳务纠纷时,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会产生违约或侵权等民事责任,一般无行政责任。
●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间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劳动者过失违章行为所致,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仍然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合同: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认定工伤。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