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精准度促进提升司法公正度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干事创业,关键在于紧紧抓住主责主业、本职本源精准发力使劲。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对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更高要求。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对政法机关、检察机关更好依法履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好这些部署要求,关键是要围绕主责主业精准发力,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重要要求上来,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强化检察监督”的精准度促进提升司法公正度,更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固本之举。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这些基本职能提升履职精准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在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上下功夫,高质效办好批捕、起诉案件。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加强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全面认真细致做好证据审查、讯问询问、听取意见等各环节工作,依法规范用好调查核实、自行补充侦查等亲历性办案方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打牢高质效办案的基础。坚持和完善捕诉一体办案体制,依法加强对漏捕、漏诉以及立案、侦查违法情形的监督。要在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上下功夫,以监督促公正。围绕刑事诉讼全流程加强监督,持续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机制建设强化侦查监督实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该抗诉就抗诉,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着重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规范和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强化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着力纠正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持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协同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切实提升行政诉讼监督的实效。要在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盯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虚假诉讼等突出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查办案件。
执行活动监督是保障司法公正最终实现的重要一环。判决能不能兑现,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执行活动监督提升履职精准度,以执行活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最后一公里”。要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上下功夫,确保监督精准有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促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深刻把握“派驻是基础,巡回是利剑”,一体发挥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重要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要一体加强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监外执行等监督,提升监督有效性,更好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要在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上下功夫,做好各项监督工作。配合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监督,加快推动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把全程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协同解决“执行难”等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要让这个重要成果发挥出更大作用,肩负公益保护职责的检察机关要在精准度上下功夫,积极配合立法,精准办好案件。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法治化、制度化。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积极配合推动立法进程,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强公益诉讼”的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要提升履职精准度,持续加强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对14个法定领域办案结构进行分析,更好履行法律赋权,充分彰显制度价值。要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离不开法律监督职责的精准履行。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精准度,让法律监督敢于碰硬、善于纠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办出更多让人民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的高质效案件,让更多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