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1月20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
2019年6月,财政部等六部门出台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自实施以来被社区托育、家政服务业等视作鼓励行业发展、推动“放水养鱼”的减税降费“大礼包”。本次六部门发文后,政策期限将进一步延续至2027年底。
根据公告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将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曾在署名文章中指出,税收政策是推动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税收政策可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和服务定价,进而促进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可以引导资本流向养老服务领域,进而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减轻从业者的税负,提高养老服务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进而提升服务质量。
温来成认为,我国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够完善。现行税收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支持不足,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缺失,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的支持有限。他建议,对于现行较为碎片化的各项养老服务产业税收政策,可进一步分税种、分适用对象进行政策梳理、整合和规范。同时,完善养老服务全产业链税收政策。现行税收政策侧重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环节提供支持,在融资、改造和接受捐赠环节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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