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风财讯
1月19日,武汉当代卡梅尔小镇小区启动了2025年公共收益发放工作,每户300元,惠及3756户业主,总金额超百万元。
“领到现金分红,这比什么都实在!”一位刚领到300元现金的业主开心地说。“下周奶茶有着落了!”“自己想买啥买啥!”还有不少业主领完红包后,当场用于抵扣物业费或缴纳停车费。
无独有偶,1月18日,武汉市北辰优 小区也向业主发放“年终福利”。据了解,这是该小区自交付近10年以来,首次利用公共收益向业主分红。现场众多业主有序排队签字领钱,脸上洋溢着惊喜与满足。
该小区共有两千余户,每户200元,预计发放总额约47万元。“大家热情很高,第一天就发了一半。考虑到部分业主在外地,业委会将会安排值班,争取春节前发放到位。”该小区业委会表示。
“交了10年物业费,终于领到分红了,心情很激动。”一位小区业主感慨道,200元虽然不多,但让他真切感受到了作为业主应有的权益,这份意义远比金额本身更重要。
业委会称,去年小区公共收益账户资金较为充裕,余额约280万元。若按每户200元标准发放,总支出为40余万元,不影响小区正常运转和后续公共事务支出。
1月15日,在安徽合肥一小区内也排起了长队签字领取公共收益的年度分红。据悉,该小区共有住户1143户,业主委员会此次从公共收益中拨出20万元,作为“年底福利”发放给业主。
领到现金的张先生脸上满是惊喜,“以前总听说物业和业主矛盾重重,没想到我们小区物业不仅服务好,年末还能收到‘回头钱’。”
据了解,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停车位租金等收益本就属于全体业主。公共收益返回给业主,已成为不少小区的“常规操作”。
“反向操作”背后的共赢逻辑
物业给业主发钱,这一“反向操作”看似不合常理,实则蕴含深刻的社区治理智慧。
“传统物业模式中,物业公司是‘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者’,双方容易形成对立关系。”一名长期研究社区治理的教授认为,“而这种分红模式,将物业公司转变为服务者和合作伙伴,业主则成为社区的共同所有者,改变了社区权力结构。”
某业委会主任刘女士透露,此前曾参与过更换物业的过程。“当时小区物业服务不佳,业主满意度低,物业费收缴率只有60%。后来我们成立了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了新物业,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公共收益透明化’和‘结余返还’条款。”
新物业入驻后,首先建立了公共收益专用账户,所有收支每月公示。同时,物业通过优化管理降低成本,如安装节能设备减少公摊电费,引入智慧停车系统提高车位利用率,合理规划广告位增加收入等。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压力即是动力。“三年来,小区公共收益从每年不到20万增长到近80万,而物业费的收缴率也从60%提高到95%。业主看到物业透明、服务到位,自然愿意缴纳物业费;而物业有了稳定收入,又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形成良性循环。”
多地试水,效果喜忧参半
事实上,物业给业主分红早已不是新鲜事。近年来,随着《民法典》对小区公共收益归属的明确规定,越来越多的物业开始尝试与业主共享收益。
2025年,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向业主发放购物卡;上海浦东一小区用公共收益为业主购买意外保险;深圳南山区一小区的公共收益则主要用于降低物业费。
“最直接的方式是发现金,但我们也提供其他选择。”一名物业经理表示,“有的业主选择将钱存入小区维修基金,有的选择抵扣下季度物业费,还有的要求将钱用于特定公共设施的改善。”
在广州富丽居小区,业委会计划2026年推出“社区微基金”,业主可将部分分红捐赠,用于帮扶小区困难家庭、支持社区文化活动,让公共收益创造更大社会价值。
然而,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也面临挑战。“最大的困难是信任建立。”另一尝试该模式的小区业委会成员坦言,“一开始很多业主不相信,以为是个‘陷阱’。我们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解释、公示每一笔收支,过程很繁琐。”
此外,不同小区的条件差异也很大。“我们小区有2000多户,广告价值高,所以有结余。但一些小型或老旧小区,公共收益可能只够维持基本运营,很难有结余分配。”
全国密集发文,公共收益监管全面升级
就在各地小区发放“年终奖”的同时,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建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制度,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这一新规被称为“最严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根据办法,4月1日起,住宅小区每一部电梯、每一个车位、每一块广告牌产生的公共收入,都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管理。
“办法”对“小区公共收入”和“小区公共收益”作出清晰区分:前者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设施、房屋等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后者则是公共收入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的余额。
事实上,上海这一新规只是全国范围内小区公共收益“强监管”的一个缩影。自去年以来,全国多地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力度空前。
2025年1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同年3月,长沙市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公开活动,推动“应亮尽亮”;5月,杭州市发布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6月,江西省出台省级指导意见,广西公开征求管理办法意见;7月,河南省焦作市率先在省内出台公共收益监管试行通知,湖北省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黑龙江也于2025年11月发布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定期公布,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储、管理公共收益,并对伪造、隐匿会计资料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过去由于监管缺失,很多小区的公共收益成了物业公司的“小金库”,甚至被挪用侵占。如今各地密集出台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技术赋能或是解决公共收益监管难题的关键。“传统的人工记账、公示方式容易出错,也缺乏公信力。而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公共收益全流程可追溯、不可篡改,极大提升了透明度和信任度。”
来源: 凤凰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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