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月19日讯 1月19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官网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施行,旨在全面提升我省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意见》明确,要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与响应体系,构建分层分类保障服务体系,并围绕委托照护、机构提质、心理健康、监护责任及要素保障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
根据《意见》,困境儿童指未满18周岁,因自身、家庭或外界原因陷入困境,需要特别关心帮助的未成年人。民政、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将通过省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完善动态监测,形成“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闭环机制。
在分层分类保障方面,湖南将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临时救助、住房保障等政策。医疗康复上,确保儿童福利机构新接收儿童及时享受医保,流动儿童同等享受残疾康复、孤独症筛查康复等服务。教育方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入园入学机会,常态化控辍保学。法治权益上,为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意见》要求提升委托照护服务规范化水平。发现监护困难儿童后,经评估由监护人、村(社区)、乡镇(街道)、照护机构及民政部门五方签订协议,明确权责与服务标准,确保应收尽收,且儿童保留原户籍。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