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华山)近日,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海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获法院当庭维持,驾驶人绽某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海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所属各大队组织执法骨干全程旁听庭审,以司法实践为抓手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经查,驾驶人绽某驾驶机动车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4.4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80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海东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绽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因绽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审理。海东市交警支队提交了执法全过程记录、血液酒精检测报告、处罚告知笔录等证据,完整呈现案件查处流程。民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在该案查处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所作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适当,当庭判决驳回绽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呼吁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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