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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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位于陕西延安龙湾山中段,占地面积约3.5亩,分办公区、警备区、监所3部分。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2日,前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办事处司法部,职能是领导及负责边区的审判、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谢觉哉、董必武、雷经天、李木庵、王子宜、马锡五等先后任院长或主持工作。辖区与边区政府辖区一致,辖延属、关中、绥德、庆环、陇东、三边6个专区和1个市(延安)、30多个县。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先后又设三边、庆环6个分庭和延安市地方法院。1947年3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撤离延安,随军转战。1948年4月,延安解放后,又迁回此地。1949年3月8日,改称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迁往西安。1950年2月,改称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西北分院。 该旧址共修复窑洞57孔,收集文物资料1000余件,并建成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2018年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19年被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