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托育补贴”,尝试“老幼共托”
创始人
2026-01-18 00:17:51

    长沙首个“幼幼小屋”,家长和老师一起带孩子们上感统课。

  幼有所育,是牵动亿万家庭的重要民生关切。而普惠性托育的普及,不仅是完善生育支持的政策体系,也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举措。

  可及、可负担、有质量。我们关注的,是如何让更多的阳光照进这个领域,让政策的温暖、市场的活力、专业的能量和社会的关怀共同滋养新一代的成长。

  普惠托育服务如何普及?有怎样的困境?怎样助力更多家庭敢生、愿生、养好?长沙市人大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托育机构经营者等都给出了建议。■文/图/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高煜棋 通讯员 乔木

  托位不够?

  托不起?不知去哪托?

  尝试建设“老幼共托”综合服务体系

  据统计,湖南2025年的千人口目标托位数为4.53个,目前还存在缺口。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开福区第一小学副校长周静建议建设“老幼共托”综合服务体系。

  幼儿与老年人是否可以在同一空间照护?周静表示,退休长者不仅能讲述故事,更能成为教育的宝贵资源。在理想的老幼共托空间里,老年人可以带着孩子一起做手工、照料植物、分享过往的故事与智慧;孩子们则为老人读书、表演节目,用他们的童真与活力带来欢笑。这种双向给予和陪伴,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

  托不起?

  可发放“托育补贴”减轻养育负担  

  王艳春是湖南“一二三托育中心”的创始人,中心创建时间是2019年,也是湖南的“托育元年”。品牌旗下已有多家社区托育中心投入运营,是湖南省首批示范性托育服务单位之一,也是湖南本土率先探索与社区合作的托育品牌。

  “我们还有一个托育品牌,叫‘亲呀呀’,现在两个品牌大概有20个托育中心,但有几个还没有开始招生,比如我们的洋湖板块小区配套托儿所,也是普惠性的,即将启用。”王艳春坦言,现在政府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很大,其中免费提供场地一项就能解决托育机构的一部分支出难题,缓解经营压力。

  “尽管价格普惠,但其实很多家庭还是有经济上的顾虑。”王艳春表示,提高机构“普惠性”的同时,可以对有托育需求的家庭发放“托育补贴”,就如同现在备受关注的“育儿补贴”,通过这样的方式直接减轻养育的经济负担。

  王艳春建议,这个补贴可以发给家长,也可以通过托育机构来补贴孩子。

  不知去哪托?

  做好服务形成品牌,多开展深度体验课程

  “我们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后,就有120个托位。现在长沙市在多个社区开展了嵌入式的托育机构,而且大多是公建民营,属于普惠性质,托位也增加了很多。”长沙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会长马洁表示,长沙市现在是以城市为单元,系统规划建设“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幼儿园托班(托幼一体化)等多种模式,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托位建好了,价格降下来了,为何家长还觉得托育难?这就是家长“去哪托”和机构“去哪招”的结构性矛盾。

  “我觉得是信息还不够对称,因此打造好品牌,做好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马洁表示,机构可以做的,是做好自己的服务,形成品牌。其次可以多开展深度体验课程,比如亲子课等,让家长和孩子都来体验,获得真实、有效的“说服力”。

  “我们始终坚信,托育不是家庭养育的替代品,而是专业的补充,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益的。”马洁表示。

  普惠托育如何普及?

  专业人才难找?

  探索“托幼一体化”,打破早教幼教壁垒

  对于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普及,湖南省政协委员劳嘉建议,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各地在进行托育服务规划布局时,需要结合本地人口结构、特点,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在公共服务范畴内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重视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重点兜底经济困难家庭的托育需求。

  建议探索托幼一体化模式,打破早教与幼教两个阶段的壁垒,公办、民办幼儿园可申报建立托育园,开展托育服务。建议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公办婴幼儿托育院所;通过公建民营、减免税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创办托育机构。

  建议职能部门通过严格准入机制、优化考核机制、完善追责问责机制等多种措施,加强对托育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建议高等院校设立托育服务相关专业,教育部门逐步完善托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高水平的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   

  可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激励机制    

  “我们就是找不到专业的人,找到了也难以留住,这个问题也恼人。”罗女士在长沙市经营着一家高端托育机构,因为客户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极高,因此她也一直困于专业托育人员的招聘,面临着“找不到、难留住、专业性不够”等难题。

  罗女士坦言,托育行业确实工作强度大、责任大,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理论要求都很高,她认为可以由卫健部门牵头,搭建校企合作的通道,引导托育机构主动对接相关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为托育机构“定制化”培养人才。

  为了留住人才,托育行业也可以参考教师或护士岗位,鼓励从业人员考取相关证,并建立培训、晋升的相关激励机制。

保障

  需针对托育行业

  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

  托育机构是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全国人大代表马玉霞认为,对于托育行业的从业人群,还需要完善法律制度。

  目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对育婴师职业行为提出基本要求,但专门针对育婴师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托育行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育婴师的职业定义、服务范围、资格要求、权利义务等内容,给婴幼儿及其家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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