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向出轨丈夫道歉变处刑不合法#】 #法院应避免公开处刑闹剧重演# 近日,河南牛女士在某平台连续多日发布向丈夫的公开道歉视频走红。牛女士公开道歉,是在履行法院判决。因丈夫与已婚女同事持续多年婚外情,牛女士在社交平台曝光二人姓名、工作单位及消费证据等,遭丈夫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判决牛女士连续15天公开道歉。在道歉视频中,牛女士先是表态“我认错,服从判决”,之后展示丈夫为第三者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记录、法院判决书以及此前发布的侵权内容,反讽丈夫“满足职工物质与生理需求”“两人是真爱”等。
有媒体评:不道歉,丈夫和第三者的丑事还没多少人知道;一道歉,二人“名扬天下”了。这样道歉,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丈夫多年出轨女同事,在这一事件中,牛女士是受害者角色。这是她得到众多网友同情、支持的原因。而作为受害者,她也有多种合法维权方式可以选择。出轨丈夫付出代价,乃“罪有应得”。但同样应注意的是,出轨在法律上的代价是法定的、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更不能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其法定权利,并不因出轨而丧失。如此道歉,让牛女士面临新的侵权风险,而传播范围更广、观看人数更多,也意味着更重的侵权后果。牛女士应停止这种内容的道歉。
据报道,法院判决书明确“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目前的道歉内容,是经过了法院审查还是牛女士擅自发布,尚不得而知。鉴于牛女士的道歉与判决要实现的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效果相反,法院有责任要求其对道歉内容做出调整。这一事件,还有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牛女士道歉方式不合适、不合法,并不难判断,却赢得那么多人围观、叫好,这应是出于对出轨者的痛恨。这是一种朴素的正义,蕴含着向善的力量。
但在法治社会,道德正义不能替代合法判断,以道德狂欢的方式行侵权之实,为法律所不容。牛女士作为受害者依法维权,外人作为旁观者为牛女士维权“站脚助威”,当然没问题,但前提也是需要在法律限度内↓(新京报) #向出轨丈夫道歉不能变成公开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