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每月最高补贴800元……福州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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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福州市民政局获悉,福州市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政策通过数字化手段,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专属消费券,用于抵扣日常照护服务费用,旨在精准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政策面向居住在福州市、经专业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补贴范围。
据了解,本次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补贴通过“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补贴对象发放。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领取一张100元的消费券用于抵扣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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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服务时,可凭券按比例抵扣费用。其中,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补贴50%,购买养老机构入住30天以上长期服务或短期“喘息服务”可补贴40%,每人每月最高补贴额度为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民政通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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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仅限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无法提现。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属、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申请,在线预约能力评估后,经评估机构受理评估,并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月电子消费券。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只要在2026年内领取消费券,其当月产生的合规服务消费将按规定获得补贴。目前相关核销流程正逐步优化,政策红利全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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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提醒,养老服务消费券并非现金补贴,其核销需满足相应条件。例如,欲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补贴额度,当月购买符合规定的服务总额须达到相应比例要求。政策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精准用于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实际生活质量。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联系。

线上办理流程
整个申领流程以线上办理为主,操作简单,老人本人或亲属代办都能轻松完成,全程依托民政部官方平台“民政通”办理。
线上注册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为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就近申请专业评估
注册后须提交能力评估申请,并就近选择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受理后,会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或集中开展评估。目前,“民政通”已更新“能力等级自评”功能,申请正式评估前可自主预评估,提前了解大致等级情况。
领取电子消费券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经确认后,将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记者:潘温祥
编辑:徐昕昀
监制:吴文霖 林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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