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牛被车撞伤了!”“我的车被牛撞坏了!”近日,在罗源县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车主周某和牛主人高某情绪激动,各执一词。
2025年9月的一天晚上,周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罗源县国道一路段时,不慎撞上了行走在道路中央的母牛,造成母牛受伤及车辆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事后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该事故作出认定,仅备注牛主人承担失管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法院认定。周某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前往罗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如何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车辆损坏赔偿问题。
工作人员审查时发现,周某仅持有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缺少其他必备立案材料,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于是,工作人员向周某释明法律规定,并精准引导其前往罗源县综治中心,通过非诉调解渠道解决纠纷,为纠纷快速化解按下“启动键”。
案件快速流转至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手中,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周某与牛主人高某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寸步不让的调解僵局,法官启动“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对双方疏导情绪、释法说理。法官明确指出,周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高某放任母牛进入公共道路,需要承担失管的民事赔偿责任。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牛主人高某赔偿周某车辆维修损失15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康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