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乔欣) 1月12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吴晓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王黎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听取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和废止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逢春作关于《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和废止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中涉及财经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和废止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中涉及环资方面法规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决定了《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程基伟,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