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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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及《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遗体火化后,骨灰在殡仪馆存放超过1年无人领取或者无人办理存放手续的,由殡仪馆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告后,按照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安葬”之规定,经研究,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拟将经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公安分局核查,出具处置有名及无名骨灰回复函意见,同意处置有名及无名骨灰153具(其中有名骨灰4具,无名骨灰149具);骨灰以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的方式进行处置(详情请扫描二维码),请有关单位和丧属尽快到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办理认领或寄存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仍无人办理认领或寄存手续,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将以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的方式进行处置。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2月9日
联系人:巴老师 联系0851-86287519
贵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9日
(《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服务中心 长期无人认领骨灰进行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的公告》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