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1月9日,九派新闻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四川宜宾市一男子与乘客协商取消网约车订单改线下支付54元,被交通运输局罚款5000元。
法院行政裁定书显示,2025年1月15日10时56分,当事人白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宜宾市三江新区志城路志城立交桥下,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调查显示,白某通过某出行平台接单,乘客上车后其与乘客商定到达目的地后由乘客线下支付54元车费,并由乘客取消本趟次的网约车订单。
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白某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白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白某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白某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行政裁定书。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由于白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未全面履行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催告,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法院已准予强制执行宜宾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闫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