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1月6日向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生物”)发出上证科创公函【2026】0001号问询函。问询函针对亚辉龙生物当日提交的《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展开,要求公司就其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的合作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亚辉龙生物目前间接持有脑机星链4%的股权。
问询函主要关注以下四大方面内容:
首先,关于市场推广合作的可行性。上交所要求亚辉龙生物补充披露脑机星链的主要技术路线、产品类型、应用领域及研发或商业化状态,以及其是否具备推进后续研发或商业化的各类资源。同时,需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双方产品在应用领域、客户、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性,并分析合作开展市场推广的可行性。此外,还需结合脑机星链产品研发进展,说明双方未来签署后续推广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以及预计开展市场推广和取得相关分成收益的最早时间。
其次,针对研发合作的具体细节。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在儿科、脑神经疾病和代谢等拟合作领域的在研项目名称、研发进展及预计用途;说明开展合作研发的具体领域、合作方式、公司预计投入金额,并结合公司在研项目和双方技术路线分析合作研发的可行性;以及补充双方签署具体研发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
第三,关于股权投资及资金支持安排。上交所注意到亚辉龙生物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7.69%和72%,账面货币资金为4.65亿元。因此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未来拟对脑机星链进行股权投资或资金支持的具体安排和形式;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公司业绩和资金状况,说明开展相关合作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分析合作的合理性。
最后,关于股价异动及内幕交易情况。鉴于1月6日亚辉龙生物股价收盘上涨6.52%,成交量较上一交易日增长299%,上交所要求公司就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对外披露,同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备查。
上交所要求亚辉龙生物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6年1月8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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