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随后天职国际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决定辞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职国际发来的《关于辞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函》,因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预计难以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天职国际决定辞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5年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境内审计费用人民币87.7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4.3万元,境内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辞任函》,全文如下:“山西同德化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经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贵公司聘任本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本所的信任。由于本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鉴于现有人力资源及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本所预计难以完成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所决定辞任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贵公司尽早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正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将依据沟通结果尽快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能否及时完成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