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27,简称“南极电商”)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与上海新和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和兆”)之间的重大商标授权合同纠纷进展。上海新和兆已将对南极电商的诉讼请求金额大幅提升至5.65亿元(不含利息),而南极电商另案起诉上海新和兆的金额为8169.07万元(暂计),双方涉案总金额超过6.47亿元。目前相关案件均已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南极电商与上海新和兆于2018年3月22日签订《商标授权许可服务合同》,约定南极电商授权上海新和兆使用卡帝乐系列商标,许可期限为2018年3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履行过程中,南极电商认为上海新和兆存在多项违约行为,包括:多次因商标侵权导致南极电商被列为共同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擅自再许可下游经销商使用授权商标、擅自修改商标样式、违反质量管理约定;不遵守客户管理要求且未按通知整改;自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持续未支付授权费用。南极电商已于2025年4月向上海新和兆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
上海新和兆则率先于2025年1月提起诉讼,后经管辖权异议程序,案件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管辖。其原诉讼请求涉及调降许可费及损失等金额合计9525万元,近日已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42亿元、返还许可费2383.33万元及利息、退还保证金300万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93.94万元、赔偿商标使用损失2000万元及合同解除损失2000万元,合计5.65亿元(不含利息)。
针对上海新和兆的起诉,南极电商已于2025年6月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诉请金额暂计8169.07万元,主要包括要求上海新和兆支付侵权损失、违约金、拖欠的许可使用费、逾期滞纳金、预期利益损失及相关诉讼成本等,并确认双方签订的《商标授权许可服务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已于2025年4月7日解除。
南极电商表示,上海新和兆为逃避赔偿责任提起不合理高额诉讼,涉嫌严重侵害公司商业利益及形象。公司将积极应对,坚决维护自身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告同时指出,上海新和兆为本年未确认收入客户,鉴于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双方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对比
| 诉讼方 | 受理法院 | 诉讼金额(暂计) | 核心诉求概要 |
|---|---|---|---|
| 上海新和兆诉南极电商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5沪0118民初19078号) | 5.65亿元(不含利息) | 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返还许可费及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 |
| 南极电商诉上海新和兆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8169.07万元 | 支付侵权损失、违约金、拖欠许可费、确认合同解除、赔偿预期利益损失及诉讼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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