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下称"首创京都期货")在居间业务开展及客户交易监控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宋扬因对相关违规负有直接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多项违规行为曝光
据北京监管局12月11日公布的决定书显示,首创京都期货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两大方面违规问题:
一是在居间业务管理上存在明显缺陷。监管部门经查发现,公司对居间人执业行为的监测监控和风险识别不到位,同时客户回访工作不充分。这一情况反映出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是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机制不健全。公司对部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到位,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负责人宋扬承担直接责任
作为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宋扬主要负责管理公司居间人业务以及客户回访工作。监管部门认定,其对上述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宋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决定书明确,当事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凸显了期货公司在居间业务管理和客户交易监控方面的合规重要性,业内人士表示,期货公司需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居间人管理制度和客户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切实履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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