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对规则名称作适应性调整,规则适用范围由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大至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强化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在机构投资者设立要求、持续经营时间、资产规模等注册条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特点,新增对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合规风控水平、通讯设备管控以及内部问责和绩效薪酬约束等方面的要求。
修订内容还包括:加强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保持衔接统一,明确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实现对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规范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执业行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应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做好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核查和监测工作。持续净化网下发行市场生态,坚持惩教结合原则,对发现的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强化对违规主体的震慑。此外,规则还明确协会可根据自律管理实践工作需要,对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实施分级分类自律管理,强化声誉约束,打造高质量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队伍。
原文如下: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以及“1+N”政策体系要求,衔接配套《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加强网下投资者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定价作用,营造良好网下发行秩序,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规则名称作适应性调整,规则适用范围由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大至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二是强化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在机构投资者设立要求、持续经营时间、资产规模等注册条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特点,新增对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合规风控水平、通讯设备管控以及内部问责和绩效薪酬约束等方面的要求。三是加强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保持衔接统一,明确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实现对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四是规范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执业行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应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做好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核查和监测工作。五是持续净化网下发行市场生态,坚持惩教结合原则,对发现的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强化对违规主体的震慑。此外,规则还明确协会可根据自律管理实践工作需要,对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实施分级分类自律管理,强化声誉约束,打造高质量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队伍。
下一步,协会将通过规则培训解读、加强市场监测和开展自律检查等方式,指导和督促网下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做好自律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持续规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发行业务。
本文编选自微信公众号“中证协发布”,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