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近日,记者从中国防伪行业协会获悉,由全国防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8)提出并归口,该协会牵头修订的两项防伪技术产品国家标准《防伪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管理规范》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防伪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9425—2025)代替原标准《防伪技术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9425—2003)。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除进行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增加“防伪”“防伪技术”“防伪识别特征”“防伪力度”等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防伪标识”“结构和(或)防伪包装技术产品”“防伪材料”等术语和定义;更改了“防伪技术产品”“身份唯一性”“稳定性”的术语和定义;更改了“防伪力度”要求,增加防伪技术先进性要素;更改了“身份唯一性”要求,将“身份唯一性”调整为“身份唯一性”和“防转移性能”;更改了“识别性能”要求,内容调整为识别方式适应性、识别场景适用性、机读误识率和机读识别速度4个要素;更改了“稳定性”“技术安全保密性”要求;删除了“安全期”要求、“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根据新标准,防伪技术分类为物理和化学等防伪技术、生物特征识别防伪技术、数字信息防伪技术。防伪技术产品则有防伪标识、防伪票证、防伪包装产品、防伪材料、数字防伪信息系统、防伪鉴别装置、其他防伪技术产品。防伪力度由防伪技术先进性、独占性、防伪识别特征特性、仿制难度和仿制成本5个要素构成,单项要素根据条件要求分为1档、2档和3档。防伪力度的等级按5项要素得分之和划分,分为A级(95分~100分)、B级(75分~94分)、C级(60分~74分),且最低分值不应小于60分。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管理规范》(GB/T 17002—2025)代替原标准《防伪印刷产品生产管理规范》(GB/T 17002—1997),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新标准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生产型防伪企业”“数字信息服务型防伪企业”等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印刷”“特种印刷”“印刷产品”“印刷企业”“防伪印刷产品”等定义;更改了“生产管理规范”的定义、组织机构、主要岗位人员、生产设施与环境、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产品安全保密制度;增加了制度、体系保障、数字信息服务型防伪企业要求等。
在质量控制方面,新标准对原辅料采购和生产过程提出明确要求。其中要求原辅材料采购应符合4点要求: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筛选符合要求的优质原辅材料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库;确保所采购产品符合生产要求,对供应单位要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签署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单位应相对稳定;对供货厂家要求其提供货物的执行标准,提供检测方法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所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应不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立原材料入库检验制度,原材料需经质检部门依照有关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品不应入库,进口物资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7点要求:制定每种产品的工艺规程,包括产品的制造、包装及质量监控等内容;产品正式投产前,进行打样验证,确保生产工艺的可行性;严格按照签样稿、工艺规程标准和确认的样品组织生产,建立岗位责任制,在关键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质检部门按生产流程进行进料检验、半成品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检验应严格执行标准;产品的过程检验采用自检、互检、专检、抽检的方法,防止废次品流入下道工序;按照出厂检验制度和产品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定期对防伪技术产品的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