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媛媛)1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明确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42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6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02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60元。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区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01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58元。
同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解决。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同步报自治区民政厅和财政厅备案。
此外,明确本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筹措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组织按照新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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