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社
12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报告。报告从电子烟产业概况、电子烟监管的法制和体制、电子烟监管的政策措施、推进电子烟监管国际合作等四个部分对我国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介绍。
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烟草制品,具有一定致瘾性,近年来在全球迅速扩张。报告显示,我国高度重视电子烟监管,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建立起完整的电子烟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产业乱象得到根本扭转,有序竞争格局基本建立,产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持续提升。
报告称,我国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监管,明确监管对象范围,快速建立起适应监管需要的监管制度体系、监管机构体系、监督检测体系、社会共治机制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加强电子烟监管提供法制和体制保障。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研究制定电子烟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工协同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落实国家限制性产业政策,制定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市场准入许可,规范电子烟流通秩序,落实企业贸易合规主体责任,打击涉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报告指出,我国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电子烟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参加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电子烟分学组的研究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电子烟监管部门开展多次交流,探索建立双边多边对话机制,在共同打击非法贸易、加强监管协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等方面达成系列共识,并积极推动国际监管执法合作,净化电子烟进出口贸易环境。
从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司获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监管,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继续推进电子烟监管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电子烟非法贸易。(蒋德有)
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