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四川发布
国内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国率先迈入法治化轨道,是我省文化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为何出台该条例?
条例包含了哪些重点内容?
四川将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
各方又将如何
推动古籍的“活化利用”?
12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古籍保护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等齐聚四川省图书馆介绍相关内容。
明确保护对象、加强抢救性保护……
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国率先迈入法治化轨道
四川是古籍大省,种类众多、藏量丰富。全省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古籍普查、修复、活化利用项目近200个,抢救性修复宋刻本《茶经》、明刻本《陈伯玉文集》等珍贵古籍4万余册(件),实施了《洪武南藏》《天回医简》等数字化工程,全省古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川省图书馆藏宋刻百川学海本《茶经》首卷卷端、末卷卷尾书影。图源四川省图书馆“但成绩背后,仍难掩隐忧。”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道出了出台条例的原委。他坦言,古籍保护存在着保护难度大、保护力度不够、藏用矛盾突出等现象。例如,四川气候湿热,古籍易受虫害、发霉、破损等问题影响。同时,古籍制度机制和职责体系不健全,投入不够,部分古籍收藏机构设施设备较为简陋,专业人才匮乏,大量珍贵古籍得不到及时的抢救修复。
“这些情况一定程度制约着古籍事业发展,更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各方面期盼和呼吁出台一部专门规制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徐建群介绍,鉴于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古籍工作的法律法规,其上位法规定分见于文物保护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情况,开展古籍保护利用地方立法工作带有一定的创制性。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法调研、条文起草、讨论审议和宣传实施工作。
今年9月30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
“条例的制定,对于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将我省古籍保护利用中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全省古籍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共34条,主要包含了厘清古籍相关定义及部门职责、提高古籍保护水平、发挥科技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作用、促进古籍有效利用等多方面内容。
例如,明确保护对象,本条例所称古籍,是指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在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方面,条例中提到,加强预防性保护,规定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加强古籍预防性保护,建设古籍专业库房,配备保护设备与监测系统,通过杀虫、防霉、防酸化等综合性保护手段保护古籍;同时,加强抢救性保护,规定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抢救性保护,通过修复、数字化、再造等手段,加强对濒危、珍贵、特色古籍的抢救性保护。
△古籍修复。图源四川省图书馆如何贯彻实施好《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
多个部门将有“新动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将如何促进该条例的贯彻实施?具体有哪些安排打算?
“四川作为中华文明重要发源地之一,古籍资源积淀深厚、特色鲜明,巴蜀文脉在卷帙浩繁的典籍中代代相传,做好古籍工作是我们的重要责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华介绍,省委宣传部作为全省古籍工作的牵头部门,将从多个方面做好工作。
例如,强化古籍工作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协调文旅、教育、民宗、文物、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院等相关部门,制定中长期规划,系统推进我省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同时,聚焦三苏文化、三国文化、蜀道文化等,实施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精品出版工程,推出一批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的古籍普及读物。
“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浩如烟海的珍贵古籍,从此拥有了坚实的法治盾牌,四川的古籍事业迈入了依法保护、科学利用、传承发展的崭新阶段。”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成平介绍,将按照条例要求,牵头研究古籍分级保护具体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古籍范围、制定古籍定级等具体办法,指导古籍收藏单位规范古籍征集、寄存等服务流程,完善与条例配套的工作细则,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可操作、可落地、可见效;同时,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将四川省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工程纳入“十五五”文化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实施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工程。
“条例的出台,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我省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要地位和保护要求。”发布会上,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蔡钦也介绍了按照条例规定保护利用少数民族古籍的安排打算。
△入选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明清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与四川民族地区文书史料汇编》。图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52
其中,将配套出台相应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利用专项实施方案》,将条例中关于民族古籍的抢救、整理、研究、数字化等核心要求,转化为“十五五”规划的具体项目,明确牵头单位、时间要求和预期成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此外,全力推动民族古籍数字资源库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各类民族古籍数字化资源,统筹利用数字化产品平台展示,开发沉浸式体验、短视频课程。
让古籍中的文字“活起来”
四川有“法”
四川是古籍大省,种类众多、藏量丰富。针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兼具文物与文献双重属性的古籍,该如何推动“活化利用”,而不仅仅是“束之高阁”?发布会上,古籍保护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从多角度进行了分享。
四川省图书馆是全省公共图书馆的龙头馆和省级古籍保护机构。发布会上,省图书馆馆长王龙介绍,省图书馆积极推进全省古籍保护利用三年行动工程,为我省古籍立法奠定了有力的工作基础。
期间,不仅建成古籍保护中心库房、杀虫服务中心,还加强古籍寄存服务,让更多珍贵古籍得到妥善保护。王龙介绍,条例实施后,拟实施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支持项目,从数字化利用、整理研究、内涵挖掘、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发力。例如,构建开放共享的数字知识服务体系。聚焦入选国家级、省级名录的珍贵古籍以及地方特色古籍,系统性推进古籍的信息化、智能化利用,让古籍“一键可读”“一屏可览”。
△四川省图书馆对珍贵古籍进行了数字化加工整理和全文文本识别,打造了“四川省图书馆珍贵古籍数据库”。图源四川省图书馆作为非营利性的古籍保护修复的社会组织,四川西部文献修复中心到现在已经16个年头,到目前为止有近50名修复师,是国内最大的纸质文献的专业修复机构之一。现场,四川西部文献修复中心主任彭克分享,为推动古籍保护利用,将深耕川蜀地方古籍、少数民族古籍(如彝文、藏文典籍等)及重要民国文献的修复攻坚,严格按条例规范普查登记、病害诊断、修复作业等全流程,建立“一籍一档”修复档案与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针对人才培养,彭克提到,依托条例制度保障深化“师带徒”模式。例如,争取专项经费,用于导师补贴、学徒津贴及实训基地建设,建立“考核-晋升-就业”的成长通道,鼓励优秀学徒留川发展,让“师带徒”既解“燃眉之急”,更育“长久之才”。
在这方面,四川省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古籍部副主任、“四川古籍修复技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罗涵亓也分享了她的体会。她提到,过去古籍修复技艺的“师带徒”的传承,更多的是凭借着大家的一份热爱和责任心在单打独斗,师傅担心他的手艺没有人接手,徒弟也发愁没有门路学、没有地方练。条例出台以后,则为师徒之间筑牢了稳固的基石。“它让‘师带徒’的技艺传承不再只是徒弟和师傅之间的默契,而是有制度保障、有经费支撑、有平台依托的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
记者 | 刘茜
编辑 | 庞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