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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王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辞任后王胜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王胜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25日2027年10月10日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是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否(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胜先生的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王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00股,通过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8,235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职后,王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王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王胜先生,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工厂副经理、工厂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董事。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3,000股,通过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8,235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