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是看在朋友一场,才放心把钱借给他,没想到他不还钱了……”近日,杨某带着一丝无奈来到法院,递交了对好友刘某的起诉状。
原来,杨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此前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某借款,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可借款到期后,刘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多次沟通无果后,杨某只好选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案件受理后,大荔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刘某。沟通中,法官了解到刘某年事已高,且腿部患有疾病,行动十分不便,无法亲自前往法院参与调解。同时,刘某也表达了自己的还款意愿,并非故意拖欠,只是近期经济压力较大,希望能与杨某协商解决问题。
考虑到刘某的实际情况,同时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决定打破“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在与杨某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法官带着案卷材料,专程前往刘某家中。来到刘某家中,法官先关切地询问了刘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拉近距离的同时,也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随后,法官围绕借款事实、还款能力等核心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看着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刘某激动的说,“感谢法官特意跑一趟,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不然我这心里一直不安稳。”
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为民不止步。此次上门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朋友间的借贷纠纷,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与便利。
作者:雷富荣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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