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7,简称“四川成渝”)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路能源”)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下属公司(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预计2026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亿元。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交易核心内容: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 定价机制明确
公告显示,此次交易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包括92#、95#、98#等汽油及0#等柴油。为确保中路能源经营需求,协议明确了定价政策、付款方式及交易期限等关键条款。
在定价方面,成品油销售价格以中石油四川集团提供的最优惠价格为基础(不高于同期其向四川省内所属加油站的供应价格),叠加运费确定。具体运费标准根据提货方式有所不同:
| 提货方式 | 运费标准 |
|---|---|
| 中石油四川集团配送 | 50元/吨 |
| 中路能源自行提货 | 0元/吨 |
此外,中石油四川集团为中路能源提供自下单日起90天的免费仓储服务。若超过该期限,将按累进标准收取超期仓储费:
| 存储时间范围 | 超期仓储费标准 |
|---|---|
| 91-180天(含180天) | 0.66元/天•吨 |
| 超过180天 | 1元/天•吨 |
付款方式采用“先款后货”,中石油四川集团将根据实际购油量和单价开具相应发票。协议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关联交易认定存差异 合规履行审议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在不同上市地的关联交易认定存在差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交易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而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属于公司关联人,故此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守联交所关于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无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确保交易程序合规。
对上市公司影响:助力能源业务稳健发展 增厚经营业绩
四川成渝表示,公司主要业务涵盖高速公路投资运营、绿色能源投资及沿线资源开发,中路能源作为控股子公司从事加油站经营。此次协议签署基于中路能源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其获取稳定的成品油供应,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开展,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据了解,中石油四川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与销售、炼油及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油气管道运营等业务,具备较强的资源供应能力,此次合作将为中路能源提供可靠的上游支持。
备查文件显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决议已按规定披露。四川成渝董事会强调,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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