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A股代码:601868,H股代码:03996)于202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本结构、治理架构、股东权利、利润分配等核心条款进行系统性明确,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公司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股本结构清晰:A股占比77.78%,H股占比22.22%
公告显示,中国能建当前总股本为416.91亿股,其中A股324.29亿股,占总股本的77.78%;H股92.62亿股,占总股本的22.22%。这一股权结构源于公司多次资本市场运作:2015年公司发行H股84.20亿股,并将8.42亿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并委托出售,H股合计达92.62亿股;2021年通过发行116.71亿股A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当前股本格局。
| 时间节点 | 总股本(亿股) | A股(亿股) | H股(亿股) | A股占比 | H股占比 |
|---|---|---|---|---|---|
| 2014年设立时 | 216.00 | 216.00 | 0 | 100% | 0 |
| 2015年H股发行后 | 300.20 | 207.58 | 92.62 | 69.15% | 30.85% |
| 2021年A股发行后 | 416.91 | 324.29 | 92.62 | 77.78% | 22.22% |
治理架构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权责明确
修订后的章程突出党建引领与公司治理融合,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需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讨论,涉及发展战略、选人用人、党风廉政等核心领域。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常委9人,委员15-21人。
董事会方面,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1/3,外部董事占比超过1/2,并设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合规运营。
股东权益保障:明确表决机制与分红政策,强化中小股东保护
章程细化了股东权利与股东会运作规则。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告等权利,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和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利润分配政策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明确“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同时规定,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前提下,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聚焦主责主业:服务能源强国建设,明确发展定位
章程进一步明确公司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提出“肩负‘赋能美丽中国,建设美好世界’使命,致力于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主力军”。经营范围涵盖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及送变电、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全链条,凸显公司在能源电力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核心优势。
此次章程修订是中国能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实现“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市场分析认为,清晰的治理架构与稳定的分红政策有望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撑公司长期价值提升。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