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信安”)近期完成了部分股份的质押与解除质押操作。本次操作涉及720万股股份质押及681万股股份解押,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比例维持在79.69%。
控股股东质押与解押操作详情
公告显示,深圳金信安于2025年12月22日将持有的7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蔡万江先生,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22日,到期日为2026年6月22日。该笔质押股份占深圳金信安持股数量的6.60%,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置换前期借款及日常经营周转”。
次日(2025年12月23日),深圳金信安又办理了681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原质押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解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的6.24%,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截至解押完成后,深圳金信安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8714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85%,占公司总股本的12.55%。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7,200,000 | 否 | 否 | 2025年12月22日 | 2026年06月22日 | 蔡万江 | 6.60 | 1.04 | 置换前期借款及日常经营周转 |
| 股东名称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解质时间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 6,810,000 | 6.24% | 0.98% | 2025年12月23日 | 109,128,041 | 15.72% | 87,140,000 | 79.85% | 12.55%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整体质押情况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88,31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的7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
从具体构成来看,深圳金信安持股109,128,041股(占比15.72%),累计质押8714万股(占其持股79.85%);兴宁金顺安持股86,968,420股(占比12.52%),累计质押6902万股(占其持股79.36%);兴宁众益福持股40,219,608股(占比5.79%),累计质押3215.2万股(占其持股79.94%)。三者质押比例均接近80%。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深圳金信安 | 109,128,041 | 15.72% | 87,140,000 | 79.85% | 12.55% | 0 | 36,000,000 | 0 | 4,641,493 |
| 兴宁金顺安 | 86,968,420 | 12.52% | 69,020,000 | 79.36% | 9.94% | 0 | 0 | 0 | 0 |
| 兴宁众益福 | 40,219,608 | 5.79% | 32,152,000 | 79.94% | 4.63% | 0 | 0 | 0 | 0 |
| 合计 | 236,316,069 | 34.03% | 188,312,000 | 79.69% | 27.12% | 0 | 36,000,000 | 0 | 4,641,493 |
质押到期及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中,179,569,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99%,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对应融资余额39,987.50万元;188,312,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对应融资余额42,487.50万元。
公司表示,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将通过自筹资金及其他经营所得偿还借款。若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深圳金信安将采取补充担保或提前清偿等措施,风险可控。同时,本次质押及解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实际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广东明珠董事会强调,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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