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维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31,简称“苏大维格”)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议案,最终高票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6日发出,采用“现场+网络”双渠道投票方式:现场会议于12月22日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任意时间)进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99人,代表公司股份65,402,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专户股份)的25.377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60,647,868股,占比23.5328%;网络投票股东296人,代表股份4,754,906股,占比1.84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唯一审议议案为《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对象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出席股东 | 65,011,774 | 99.4022% | 373,400 | 0.5709% | 17,600 | 0.0269% |
| 中小投资者 | 14,969,816 | 97.4546% | 373,400 | 2.4309% | 17,600 | 0.1146% |
从表决结果看,该议案获得压倒性支持:全体出席股东中,超99.4%的表决权同意;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同意比例亦达97.45%,反映市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广泛认可。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王恺律师、龚宇萌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苏大维格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举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划转等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文数据均来自苏大维格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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