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头条
#滑冰被撞骨折谁来赔#【#倒着滑冰撞伤人被判赔14万#】在一家室内冰场,新手王女士贴着场边缓慢滑行,不料被倒着滑行的杜女士撞倒,造成右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为十级残疾。王女士将杜女士以及冰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都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杜女士认为,滑冰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原告王女士应当“自甘风险”,且骨折与其没有正确佩戴护腕有密切关系。王女士认为,自己知晓滑冰有一定风险,所以选择了人较少的时段前往冰场,而摔伤完全是由于杜女士的倒滑行为导致。法院认为,杜女士在倒滑过程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排除了“自甘风险”原则在本案的适用;冰场和体育公司,作为涉案的溜冰场地经营方,没有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员,在事发后缺乏妥当及时的救助行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王女士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佩戴齐备的护具,也存在一定过错。最后法院认定,王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杜女士承担7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冰场和体育公司在杜女士承担70%责任的范围之上承担15%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