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联合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等5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涉港商事案件跨域协同送达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据介绍,目前共有6件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跨域委托送达11人次,其中7日内反馈成功送达6人次。
囿于跨境跨法域等现实因素,内地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跨域送达往往面临耗时长、难度大、成功率不高等困境。
南沙法院作结合审判实践优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新路径:委托当事人送达。早在2018年,该院就已经开始在个案中尝试。此次签署备忘录,通过多放联动,将以往的个案协调转变为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其中,南沙法院牵头建立送达机制、细化操作规程;南沙区司法局建立受托送达机构及人员推荐名册;南沙公证处既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展涉港送达,也可以提供公证服务保障送达效力;两家法律查明中心在提供域外送达相关法律查明服务的同时,可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展涉港送达。
境外当事人地址不易获取,是跨境纠纷案件送达中面临的另外一大难题。
根据南沙法院当天发布的《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跨域送达规程(试行)》,南沙法院与合作各方协同建立域外送达信息库及法律库,定期更新各法域最新送达法律法规,依法汇集关联案件可公开的有效域外送达地址,以保障域外送达持续精准、高效。
据介绍,当事人委托送达全流程原则上控制在30日内完成,相比于传统送达流程节省6个月左右。
(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