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7,简称“北新路桥”)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期,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旨在保障核心项目顺利实施,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告,北新路桥此前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发行3.80亿股,发行价格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5.32亿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资金到账情况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方案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32亿元)低于原计划的16.50亿元,公司对项目资金分配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前占比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占比 |
|---|---|---|---|---|---|---|
| 1 |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 | 552,487.87 | 119,000.00 | 72.12% | 119,000.00 | 77.66%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1,000.00 | 46,000.00 | 27.88% | 34,223.68 | 22.34% |
| 合计 | —— | 603,487.87 | 165,000.00 | 100.00% | 153,223.68 | 100.00% |
(单位:万元)
从调整方案看,公司优先保障核心基建项目资金需求,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11.90亿元不变,占比从72.12%提升至77.66%;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则从4.60亿元调减至3.42亿元,占比降至22.34%。
调整影响与审议程序
北新路桥表示,本次调整基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作出,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该议案已于12月1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新疆基建龙头企业,北新路桥此次资金调整凸显其聚焦主业的战略导向,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的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市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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