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68,证券简称:华特气体)12月18日公告称,公司与赖明贵、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氟能公司”)就三起关联诉讼达成和解,三方已签署《和解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根据协议,公司将撤回相关起诉并不再上诉,同时与中氟能公司建立为期5年的产品采购合作,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产品采购合同将对未来5年相关产品的市场拓展及稳定供应产生积极影响。
诉讼背景:三起关联案件历时近一年
公告显示,此次和解涉及三起关联案件,均因《西南地区电子气体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引发。2025年3月,赖明贵以公司阻碍试生产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4月,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起诉赖明贵及中氟能公司,主张继续履行协议、股权过户及赔偿等;11月,公司另就违约纠纷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曾涉及管辖权异议,最终三案均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其中赖明贵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一审判决公司返还保证金。
和解协议核心条款:保证金退还与5年采购合作并行
根据和解协议,三方约定自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具体安排包括:
对公司影响:聚焦主业稳定供应链
公司表示,本次和解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5年期限的产品采购合同有助于稳定关键电子气体供应。公告同时提示,和解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若相关协议未能顺利履行,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权益。
截至公告日,《和解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已正式生效,公司将按约定办理撤诉等后续手续。
| 案件名称 | 受理法院 | 核心诉求要点 | 和解后处理方式 |
|---|---|---|---|
| 赖明贵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解除协议、退还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 公司按判决退还保证金 |
| 公司诉赖明贵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 移送至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确认协议有效、股权过户、索赔违约金及损失合计3300万元 | 协议解除,公司撤回起诉 |
| 公司诉赖明贵违约一案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联原合作协议履行争议 | 协议解除,公司撤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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