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05,证券简称:川金诺)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已与相关方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计划投向新能源材料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投“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据公告披露,公司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95亿元,此举标志着公司海外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地。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回顾
公告显示,川金诺于2023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数量为5017.64万股,发行价格14.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594万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5亿元。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新项目概况
根据此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川金诺将原募投项目“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途,转而投向“川金诺(埃及)苏伊士磷化工项目”。该新项目计划建设年产80万吨硫磺制酸、30万吨工业湿法粗磷酸、15万吨52%磷酸、30万吨磷酸一铵及2万吨氟硅酸钠的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位于埃及苏伊士。
公司表示,本次变更事项已通过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获授权办理新项目后续事宜,包括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监管协议等。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详情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川金诺及子公司川金诺埃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与苏伊士运河银行(Suez Canal Bank)、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日,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金额(元)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 24219401040023613 | 460,763,798.75 |
| 苏伊士运河银行(Suez Canal Bank) | 5230028520100101 | 0 |
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根据协议,川金诺埃及子公司在苏伊士运河银行开立的专户(账号:5230028520100101)仅用于埃及磷化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保荐机构世纪证券将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此外,协议明确,若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川金诺表示,本次签订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助于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为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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