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介绍,福建省近年来在两岸标准共通领域积极探索,已累计出台308项共通标准,覆盖农产品、服务业、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条例共18条,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项创新。其中明确提出了“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的“四共同”工作机制,以及“台湾地区先进标准福建采用、福建先进标准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的“三采用”实施路径。
尤为重要的是,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台湾同胞、台湾企业及科研机构等在参与共通标准制定、修订与实施过程中,享有与福建省内主体同等的待遇。具体保障措施包括支持台湾地区标准化专家加入两岸共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台湾产学研机构共同参与标准研制与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两岸职业标准采认以便利台胞来闽创业就业,以及在产业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将台胞参与制定的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
据了解,福建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已在31个领域开展39项标准共通试点,并上线集成了超过29万份标准信息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为两岸企业尤其是台湾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标准化服务。同时,积极吸纳台湾地区技术专家加入标准化专家库,共同提升标准研制质量。这些实践已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台式乌龙茶”系列标准实施后,带动漳平台式乌龙茶产量和产值显著增长;两岸共同研制的秀珍菇工厂化栽培标准有效提升了产业效益;在社区治理、妈祖文化等民生领域,标准共通也促进了两岸基层交流与心灵契合。(记者 钱嘉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