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日前,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
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苏政复〔2025〕4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永泰,男,2002年5月出生,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居民,2024年9月1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陈永泰同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陈永泰,男,2002年5月生,生前系盐城市响水县运河镇皂角村村民。2024年8月31日晚上,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某饭店当厨师的陈永泰,下班后到城区附近的三台基水库夜钓,忽然听到一阵吵闹声,一对双胞胎姐妹因琐事和家人争吵,其中一人不慎掉入河内。他来不及多想便跳入10多米深的水库,奋力将女孩拖拽到岸边,自己却因力竭未能上岸,生命停留在22岁。
来源 | 江苏省政府官网、文明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