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讯】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彤程新材”)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就此事项通知债权人。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彤程新材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告,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来看,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00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届时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5,002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25,002元。
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影响
据了解,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需就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告明确,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申报相关安排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申报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 |
| 申报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 |
| 联系人 | 董事会办公室 |
| 邮政编码 | 200120 |
| 联系电话 | 021-62109966 |
| 传真号码 | 021-52371633 |
| 电子邮箱 | securities@rachem.com(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 其他说明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
公告指出,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供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其中,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内容推进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后续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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