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亮起
是安全的“休止符”而非“加速令”
然而
偏偏有人却视若无睹
用侥幸赌上安危....
近期,在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辖区国道207线与电厂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将正在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撞倒。事故导致行人手臂受伤,所幸伤势轻微,并无大碍。
当天16时10分许,伤者家属到贺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平桂大队西湾中队报警处理。随后,民警根据家属提供的线索进行侦查。
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老人依照绿灯指示沿斑马线正常通行,但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无视亮起红灯的机动车信号灯,临近斑马线也未减速,车辆直接将行人撞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李某仅在现场留下100元后便离开现场。
随后,民警很快锁定驾驶人李某的信息,并第一时间通知其到中队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面对交警询问,李某仍未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坚称事故责任不在自己,民警当即对李某进行普法教育,严肃指出其存在的违法行为:“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不要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前方没车辆就闯红灯。这是对自己和对道路行人与车辆的不负责,这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与行人发生碰撞,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了解安全隐患
掌握防护技能
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作为驾驶人需做到01
减速慢行
在路段路口上,以及转弯的时候,一定减速慢行,多观察,给予自己充足的反应时间和制动空间。
02
鸣笛
在不禁止按喇叭的地方,提前按喇叭提示有可能出现的人或车注意。
03
备刹车
驾车时,右脚放在刹车踏板上,遇上突发情况时随时准备踩刹车。脚从油门移到刹车上方,反应再快也需要0.6到0.7秒时间,如果是备刹车状态,危险真的出现可立即制动,最大程度避免碰撞。
04礼让行人
开车要淡定,不开斗气车。虽然有时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但作为驾驶人并没有权利去惩罚他们,在路上行驶还是要礼让行人。
行人安全常识
1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2
横穿马路时,行人应走在人行道内,并注意观察来车方向的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3
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4
不得翻越护栏。
5
不在国省县道散步、遛弯。
6
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7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8
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追逐。
9
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交警提示: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