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筑牢现代化人民城市根基 谱写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篇章
□胡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为我国城市发展治理指明了根本方向。四川省委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四川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成都市委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暨深化推进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和幸福感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强调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健全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市场、社会、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共建共治中共享城市美好生活”。城市社会治理是探索走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新路子的关键一域,“十五五”时期,成都要率先探索符合超大特大城市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治理路径,积极建设更具活力和幸福感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时代发展必然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城市是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场域。城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城市社会空间的微观运行体现,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感受和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将国家治理架构、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落实在社会层面,转化为解决城市社会问题和激发城市社会活力的过程,本质上是在城市社会践行治国理政方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实际效能,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根基。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旗帜鲜明地指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强调城市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这也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意味着城市社会治理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置于核心地位,让人民群众成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成果共享者。凡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都应该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优先选项,并且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衡量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应对城市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现实选择。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这一阶段,城市发展治理必然面临新经济业态与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人口高流动与高集聚性并存、社会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化、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因技术革命发生深刻重构等带来的诸多现实挑战。如何让城市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城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构筑城市社会有机体的“免疫系统”,在集聚优化资源要素、积蕴城市发展活力的同时,使城市更具包容性、协同性和韧性,确保城市健康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求与成都实践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全面领导的治理架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城市社会治理保持正确方向、凝聚磅礴力量的根本保证。成都是全国探索党建引领城市社会治理的先行城市之一,率先在市委设立了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市到区(市)县、街道、社区建构了完善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在基层推行了区域党建联建,将党组织纵、横向统筹的制度优势与城市社会治理融合贯通,确保了党的社会治理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从而推动城市发展治理中高效整合资源、扩大社会动员,获得广泛社会支持。
二要打造重心下移、权责清晰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成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一以贯之地将还权赋能减负与民主参与相结合,一方面,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基层减负增效政策举措,理顺权责关系,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等,推进了基层政府职能和基层社区职能的转变和归位;另一方面,在不断健全村(社区)议事会等自治平台、完善基层民主议事程序的基础上,推进资源下沉,以社区保障资金和激励资金的专项配备,持续激励和撬动基层民主参与社区营造、社区环境优化、社区志愿服务,以及小区治理、院落(网格)营建等的热情,有效推动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三要创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城市社会治理不是地方党委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居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奏曲”。成都在推进城市社会治理中,一直坚持需求导向,从制度机制破局,激励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如创新试点“社区合伙人”制度,探索公共空间共营、志愿服务、众筹+社群合作等共治模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爱心商家、社会组织或市民个人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孵化培育社区营造师,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空间“微营造”、推进“微更新”;引入“信托制”物业管理,以共治参与、阳光透明的物业运行机制推动小区居民自治;创新“微网实格”机制,深度挖掘社区匠人、行业专业人才、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等居民骨干力量,组建自组织队伍等,多途径推动多元协作共治的开放式治理,激发了城市社会治理活力。
深入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举措
城市社会治理是以现代治理理念引领,在多元共治中形成共识、在探索实践中持续完善的系统工程。成都作为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极核城市,是推动全国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面向未来,更要立足既有治理优势,谋划提升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完善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体系。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城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适应基层社会的差异性和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健全新兴领域基层党组织,增加新兴领域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完善党员下沉制度和“大党建”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嵌入融合,提升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能效。持续深化社会治理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权责边界,深化镇街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优化基层减负增效政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村(社区)自治职能归位。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多样化民主协商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不断优化民事民议民办民管的制度流程机制,健全社会治理、社会服务成效由居民群众评价的工作体系,推动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深度广度大幅提升。
二是建构更高水平的“三治融合”治理机制。适应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社会的立法听证制度,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以完善的地方立法为城市社会治理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向。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以社区为基点,加强城市文化建设、公共精神培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与社会信用挂钩的公共行为奖惩机制,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引导作用等,激励城乡居民群众认可和遵从社会公德,形成共同维护弘扬公共精神、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探索以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为重要内核的基层社会自治善治机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居民自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育扶持力度,发展社区公益基金和探索激发自治参与动力的基金使用机制,丰富居民参与形式、扩大居民参与范围、提升居民参与效能,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和有序化解,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三是创新数字技术赋能的精细化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城市大脑”和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破除数据壁垒,推动城市社会治理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互通,提升对城市社会治理全要素的实时感知、智能分析能力和水平。深化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公共服务、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民生服务保障等领域的普及性应用,推动城市社会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见、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深入推进“智慧蓉城”与“微网实格”双向互动,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推动智慧蓉城数字赋能微网实格、微网实格落地支撑智慧蓉城,实现基于“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的上下联动、高效精细治理。此外,同步加强数字信息安全部署,探索有效促进数字伦理规范和公民隐私保护的举措,建构形成安全、可信、可持续的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作者系成都市社科院社会学与法制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