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3(历届)江门市出台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江门市生育险政策 江门市职工生育险申请表格
创始人
2025-12-12 02:10:53

 近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贯彻意见》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授权,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最新或2023(历届)6月30日(含6月30日)前,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按规定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最新或2023(历届)7月1日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具体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详见《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和标准情况表》。

  3、生育津贴发放办法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贯彻意见》,我市生育保险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具体生育津贴计算标准详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情况表》。

  生育津贴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向职工出具生育津贴支付凭证。

  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由财政部门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算生育津贴归垫财政专户。

  4、实施时间

  《意见》自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自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起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自最新或2023(历届)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适老”消费焕发“新”活力 吸... (来源:经济参考报) 加快编制老年用品标准体系,研究推进“银龄”认证工作;加力扩围优质老年用品推广目...
毒品犯罪选择性罪名,如何确定? 如果您想第一时间收到我的更新,请点开文章标题下面的蓝色字体的“刑事专业律师何忠民”,再点击右上角,然...
网络最新流行的个性语录-哭过,...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掩埋了过去。  一个人我至少干净利落,爱沦落就沦落,爱闯祸就闯祸。  看...
淡淡一笑的QQ心情经典语录-幸...   那片大海、还回响着 你的声音 ‘め’  我爱你却忘记了做自己  为什么你每一次伤我都是因为她呢?...
寂寞伤感的非主流个性语录-就这...   对不起,我恨你,因为你伤得我太深太深。  从现在开始不去习惯别人的说话方式,别人的关心,不去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