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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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贵成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进先生,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晓燕女士,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度开始为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8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保持持平。本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5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八一钢铁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独立性不受影响。
●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止2025年6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余额4.06亿元。该金额在公司2025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基于此原因,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财务公司签订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协议即将到期需续签,有效期一年,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并拟定《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方宝武财务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止2025年6月30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余额4.06亿元。该金额在公司2025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 1859 号 1 号楼 9 楼
注册资本:68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6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
股权结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24.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占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占12.0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占9.48%、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2.21%。
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88.13亿元,负债总额585.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0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71亿元,利润总额4.00亿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结算服务、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价格定价原则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授权的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经平等沟通,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同意进行金融业务合作,甲方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以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甲、乙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风险可控、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三)服务内容
甲方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30 亿元。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流程对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
(四)双方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
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将重点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根据监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或因内部管理需要向一方股东/管理机构/财务或法律顾问披露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进行不正当使用。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参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乙方权力机构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年。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报共同上级法务机构调处,如经上级法务机构同意,任意一方可将争议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下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在金融服务协议中,财务公司承诺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独立性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5年12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或“公司”)2025年度拟向关联方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八一钢铁已于2025年3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该议案中八一钢铁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关联方申请借款,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不可循环使用。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截止2025年10月末累计借款发生额已达21.98亿,可使用借款金额仅剩3.02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当前钢铁行业正处于长周期调结构性与低碳转型的关键阶段,受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及下游需求收缩等多重因素影响,全行业面临阶段性亏损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为确保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慎评估后拟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再次借款,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1.保障特殊行业周期下的必要流动性安全
本次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旨在双重目标:其一,补充营运资金,保障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原料的稳定采购与生产线的连续运转,以维持公司在行业周期下行阶段的稳健经营;其二,为确保高端钢种、低碳冶金改造等关键战略性项目的持续投入提供资金支持。此举旨在同步筑牢公司当前的生产安全线与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为穿越产业周期并抢占复苏先机奠定坚实基础。
2.深度绑定战略转型目标提升长期价值
本次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核心目标是将资金精准投入公司已规划的战略转型方向。资金将主要用于推动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领域升级、以及生产流程的绿色与智能化改造。我们旨在通过此次借款,将流动性安全切实转化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实现中长期财务指标的稳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3.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补充低成本资金
适时把握当前钢铁行业可能出现的有利市场融资机遇,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补充规模充足、成本合理的长期资金,以更好地匹配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及潜在市场风险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4.关联交易程序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续将实时披露资金使用进展并接受审计机构专项监督,确保合规透明。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下关联方是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经营范围: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柯善良。
2.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8亿元。经营范围: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边境小额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装卸服务;北奔重卡、天山厂汽车系列品牌汽车销售;仓储服务: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海产品,鲜肉;中药材的加工、分和销售。汽车进口与销售,销售羊皮、羊绒、皮革、水果、蔬菜。销售酒类,加工、销售饲料;玉米、小麦的加工及销售。进口木材、木浆和木制品业务。销售:设备及零配件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和家用电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旅游集散中心11层KJ-915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王豫东。
3.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798亿元。经营范围:铁矿石、石灰石矿采选;公路铁路运输;中餐、住宿;纯净水;铁精粉、硫精沙、球团及其它矿产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汽车配件、水暖器材、钢材、金属制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加工、设备安装、修理;种植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劳务、财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硅铁、锰铁、铬铁的生产和销售;合金副产品、球团矿副产品的销售;劳务派遣;供水服务;劳务分包;煤炭、兰炭、焦炭、原燃料的仓储及运输服务。注册地: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苑鲁疆。
4.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7亿元。经营范围:铁矿开采,铁矿石、矿山生产设备材料配件、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租赁,球团、铁精粉加工、销售,电子磅,餐饮,转供电、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赛尔江东路214号。法定代表人:马飞。
5.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8亿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瑞。
6.新疆八钢佳域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铁合金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西街501号1#办公楼201室(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陈跃军。
7.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亿元。经营范围: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批发零售:建材、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餐饮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巴州和静县和静镇友好路-天富家园-别墅1。法定代表人:刘积峰。
8.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经营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八一路366号。法定代表人:许晓兵。
9.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工业氧、工业氮、纯氩的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建材的销售,场地和房屋租赁,矿用支护设备生产、加工、销售。注册地: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金泉综合制造加工区新兴产业区西区。法定代表人:王凯。
10.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9亿元。经营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供电业务;餐饮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黑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水泥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城乡市容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借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法定代表人:张亮。
上述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参照八一钢铁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具体金额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人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2025年度上市公司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此外,公司已设定明确的分期偿还机制,确保不会形成长期资金依赖,且无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因此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关联借款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周转需要进行的合理安排。关联交易的借款主体资格合规,借款条件合理,利率定价参考市场水平,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联董事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7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经股东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最终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需要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6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18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保持持平。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的《八一钢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参照八一钢铁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用于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更好地获得大股东方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4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新增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订一年《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4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故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八一钢铁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公告见《八一钢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74)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